法治讯(杨正道)近日,贵州省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员民警在辖区路面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现场查获1起涉嫌醉酒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3年1月2日,新年第二天,该大队按照勤务要求在辖区丹江镇水厂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20时许,党员民警拦下一辆中型大班车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员刚落下窗户,酒气扑面而来,还没有等吹气,酒精测试仪就已经开始闪灯报警。
“师傅,请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同志!同志!我没有喝酒……让我一次,下次不敢了!”
驾驶员还在一直狡辩,但是全身散发浓烈的酒味,党员民警即便带着口罩也能闻到。
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呼气值为20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党员民警将嫌疑人和车辆带回交警大队后核实,驾驶员叫王某某,56岁,持有B1E驾驶证,拥有27年驾龄的老司机,一直从事驾驶运营客车工作,当天下午朋友家老人过世,在吃饭的时候喝了几杯米酒。以为元旦放假,交警不会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客车站停放,没想到路途就被查获。听完党员民警的法律教育,王某某后悔不已,不仅自己的驾驶证将被吊销,10年之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还将要面临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款。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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